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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广东省信访局

网上信访须知

1.网上信访

网上信访是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党委和政府网站、电子信箱、手机客户端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,依法由有关机关、单位处理的活动。

2.依照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

广东省信访局不受理下列情况的事项:

(1)网上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,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(一般为60日)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;

(2)已有处理(复查)意见且正在复查(复核)期限内,信访人再次提出相同信访事项的;

(3)对已有复核意见,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;

另外,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、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。

3.根据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第二十九、三十、三十一、三十四条规定

信访事项由有权处理机关、单位区分情况办理,其中属于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;情况复杂的,延期30日办结。

请您在法定期限内,不要重复网上信访。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,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。对复查意见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。对复核意见不服,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,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。

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!

信访流程

1.阅读

了解相关政策法规、网上信访流程等内容

2.注册

通过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新用户注册,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

3.登录

使用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中已注册的姓名、证件号码、密码登录

4.提交

登录后点击“投诉请求”或“人民建议征集”,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,提交投诉

5.查询

登录后点击“查询评价”查看办理情况

6.评价

登录后点击“查询评价”,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进行满意度评价